首页 >> 政治学 >> 中国政治
关于局部“塌方式腐败”的调查分析
2015年04月23日 16:26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 作者: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 字号

内容摘要:“官商勾结”和“权力寻租”是贪腐的主要表现形式首先,在受访者看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中饱私囊”是局部“塌方式腐败”涉贪官员贪腐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分别有27.3%的被选比例,也即进行权力与金钱交易。“利益链中心”贪腐官员应受到更重惩罚对于“塌方式腐败”的涉贪人员, 52.4%的受访者认为处于“利益链中心”的官员应受到更重的惩罚。因为“塌方式腐败”是群体性腐败,核心官员不仅在权力上拥有最大话语权,在经济上获得最大利益,还可能起到了连接、交换资源的作用,甚至会起到示范作用,将其他的相关官员也拉入贪腐队伍。“多元化监督”治理局部“塌方式腐败”得到更多受访者支持对于避免局部“塌方式腐败”的措施。

关键词:腐败;权力;官员;监督;惩罚;多元化;认为;利益;塌方;官商

作者简介:

  重要发现:

  57.1%的受访者认为局部地区系统性“塌方”对当地的政治生态破坏更严重。

  41.8%的受访者认为“塌方式腐败”的主要动机是上级有保护或上级贪腐。

  54.6%的受访者认为“塌方式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官商勾结”和“权力寻租”。

  52.4%的受访者认为处于腐败“利益链中心”的官员应得到最重的惩罚。

  41.5%的受访者希望强化政府和社会等多元化监督以避免局部“塌方式腐败”。

  调查时间:2015年3月15日-4月10日。

  问卷发放:通过人民论坛网、网易、搜狐等多家网站推出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210份。

  样本构成:61.9%为群众,38.1%为党政干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各占40%,西部地区占20%。直辖市占22.9%,省会城市占19.5%,地级市占16.8%,县及县级市占30.5%,乡镇村占10.3%。

  近期,山西吕梁、广东茂名、湖南衡阳等地的重大腐败案件,往往“扯出藤藤带出瓜”、“倒下一个牵出一串”,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一些干部和群众不禁感慨“一查就一帮,一动就塌方”。

  围绕一些地区局部“塌方式腐败”问题的出现与治理,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问卷调查,并完成本次调查报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浩然)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