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学界热议“是否取消住房公积金”:职工利益咋保障?”齐小姐不免担心,房本上名字的前后顺序会不会影响其他事务办理,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但确实用了自己的购房资格。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住房;购房;职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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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报道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推上风口浪尖,引发有关“取消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行的争论。有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然而“一消了之”绝非上策,如何保障职工利益?在住房保障环节,有无可替代的金融支持手段?现有政策还可以在哪些方面“微调”等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公积金使用率到底如何?
伴随房价上涨,搭上“房”的话题都会触动购房者的敏感神经。
近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理由很直接,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加大收入差距,已违背政策初衷。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而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2.50万笔。由此推算出,当年支取公积金人数只占到缴存人数的2.5%左右。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既不是只缴纳一年、也不是都在同年提取使用,人群比例不是一个好的衡量指标。”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实告诉中新网记者,这项制度服务多少人、服务力度如何,还要看存贷比例。201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占到缴存额的70%。“即使达到七成也不高,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年缴存仍有余额,未被全部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