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重庆:贫困区县儿童明年起每年可获800元膳食补助
2017年12月13日 14:28 来源:央广网 作者:吴新伟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重庆12月 13日消息(记者吴新伟)日前,重庆市政府网发布实施国家扶贫重点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从2018年 1月起,该市为万州区、黔江区等14个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每生每天提供4元膳食补助。上述《通知》称,实施对象为在除区县城区以外(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范围一致)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该《通知》表示,实施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因地制宜的原则,参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保持儿童家庭承担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减少的基础上,向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提高幼儿园供餐质量。

关键词:区县;学前教育;农村;补助;儿童营养;营养改善;学生营养;义务教育;幼儿园;膳食

作者简介:

  央广网重庆12月13日消息(记者吴新伟)日前,重庆市政府网发布实施国家扶贫重点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从2018年1月起,该市为万州区、黔江区等14个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每生每天提供4元膳食补助。

  上述《通知》称,实施对象为在除区县城区以外(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范围一致)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补助800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其他区县,可因地制宜,自主开展试点。

  该《通知》表示,实施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因地制宜的原则,参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保持儿童家庭承担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减少的基础上,向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提高幼儿园供餐质量,改善儿童营养状况,达到提升儿童健康水平的目的。

  《通知》还要求,幼儿园每月公示受益儿童名单,每周公开公示供餐儿童人数、供餐食谱、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上报供餐儿童人数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同时,严格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分餐、消毒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