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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与三十个省份签订合作协议 率先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全覆盖
2016年09月19日 08: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陈伟光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海南省社保局与上海市医保中心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至此,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范围扩大至全国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国各地拥有223个统筹区,率先实现省级统筹区全国覆盖(除港澳台地区)。

关键词:结算;就医;异地;就医结算;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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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海口9月18日电(记者陈伟光)近日,海南省社保局与上海市医保中心签订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至此,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范围扩大至全国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全国各地拥有223个统筹区,率先实现省级统筹区全国覆盖(除港澳台地区)。

  近年来,省政府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跨省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开发建设,并制定下发《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及《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操作规程》,对异地就医的条件、程序、结算方式、监督管理,以及具体异地就医结算的业务经办流程、信息管理、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予以细化和规范。

  结算模式是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核心问题,海南在建设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时,充分考虑到要适应不同统筹区的实际情况,提供3种结算模式供合作方酌情选用:一是即时结算模式,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结算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就医地定点医院即时结账。二是延时结算模式,医院将参保人就医信息“打包”上传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下载信息后进行审核和结算,将结果通过互联网回传平台,医院根据回传结果与参保人直接结账。三是点对点结算模式,由异地定点医院与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系统直联方式实时结算。

  截至2016年5月,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量从2010年的41人次增至4672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总额1.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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