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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教师“县管校聘”突破体制瓶颈
2016年05月12日 13:57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魏海政 季廷勇 字号

内容摘要:山东诸城市教育部门统管学校按岗聘人教师有序流动教师“县管校聘”突破体制瓶颈中国教育报讯(记者魏海政通讯员季廷勇)“我们将新补充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校教师和参与跨校竞聘的教师,全部纳入新成立的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近日,记者在山东潍坊诸城市采访时,该市教育局局长李熙良告诉记者,“2017年之前,我们要将全市所有教师纳入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真正实现‘县管校聘’。聘用制教师工资按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核发,实施绩效工资制,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按在编教师相同缴费基数缴纳,并单列指标参与教师职称评聘,免除了这些教师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学校;县管校;教育人才;聘用制教师;绩效;校聘;李熙良;工资;教育部门;在编教师

作者简介:

  山东诸城市

  教育部门统管 学校按岗聘人 教师有序流动

  教师“县管校聘”突破体制瓶颈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魏海政 通讯员季廷勇)“我们将新补充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校教师和参与跨校竞聘的教师,全部纳入新成立的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近日,记者在山东潍坊诸城市采访时,该市教育局局长李熙良告诉记者,“2017年之前,我们要将全市所有教师纳入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真正实现‘县管校聘’。”

  近年来,不少地方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城乡交流等改革举措,但“县管校聘”中县里具体如何管、谁来管,学校如何聘,却成了落实这一新政必须破解的难题。

  2015年4月,诸城市政府研究决定,连续6年每年招聘补充新教师500名左右,以缓解教师短缺、年龄老化等问题。但是,由于编制数量的限制,编制内教师只能补充总数的一半左右,另一半缺口只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聘用制教师。

  “但是,聘用制教师既不是事业编教师,也不是企业性质职工;既不能完全按照编制管理,也不能和某一所学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又会成为新的‘代课教师’。”李熙良说,“具体如何管理,需要新的机制。”此外,在编教师的城乡、校际交流,也需要新的机制予以保障和推动。

  针对上述难题,诸城市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用人制度改革,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人、教师有序流动”的教师队伍管理新体制,并专门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诸城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同时在教育局成立“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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