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新华社北京5月 3日电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日发布公告,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据新华社北京5月 3日电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组织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集中开展涉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网络服务平台专项整治,以有效遏制此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铲除其滋生土壤。据介绍,在专项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坚持打击与整治同步,紧盯网上“治安乱点”,对5类网络服务平台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包括:提供销售网络钓鱼、盗号改号等木马病毒,传播交流黑客攻击破坏、信息窃取和篡改等网络违法犯罪工具方法。
关键词:整治;公安机关;网络服务平台;违法犯罪;违法经营;集中;食药;食品药品;网络诈骗;流通
作者简介:
食药监总局集中整治药品流通违法经营
公安机关将专项整治涉网络诈骗等网络服务平台
据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日发布公告,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公告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首先开展自查,对本企业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将自查与整改报告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各省级食药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能主动认真查找问题,并积极纠正的企业,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期未报告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
公告称,各省级食药监管部门需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报告食药监总局。同时,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通过12331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