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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狗逃离被扣12分 司机该注意了:撞狗也算事故
2015年08月28日 14:08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我以为是件小事情,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

关键词:司机;交通事故;逃逸;处罚;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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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狗逃离被认定逃逸呼唤责任担当

 

    “我以为是件小事情,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小事故”,衢州的李师傅是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因撞了条小狗,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还被扣了12分,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肇事逃逸”。(8月27日《现代金报》)

  撞了人跑了是“肇事逃逸”,这恐怕谁都知道,可撞了小狗跑了也算是“肇事逃逸”,这初看起来让人不可理解,毕竟撞死的只是一条狗,竟然等同于撞了人一样。可从法律的角度看,却算是“肇事逃逸”。这既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

  据相关法律,对于交通事故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必须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而且是在运动中有事态发生;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并伴有损害后果。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其中在必须有损害后果这一条中,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开车撞死的是一条狗,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就构成交通事故,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也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那么,司机撞狗逃离被认定肇事逃逸,被罚款2000扣12分,这样的处罚算不算重?如果不从法律的层面和保护动物以及责任担当理解,会觉得是小题大做,然而,如此处罚却有着积极的意义。只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不管受损害的对象是小动物还是公共财物,都要体现自己的责任,可在许多时候,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司机是缺乏这方面意识的。面对一条小狗过马路,司机并不减速,觉得撞了也是白撞了,自然一撞了之,不会再去理会这条小狗是死是活,而许多司机撞坏了公共设施,只要没有被及时发现,也是能逃则逃。

  于此而言,司机撞狗逃离被认定肇事逃逸,这既是一次普法,更是一次“责任担当”的唤醒。但愿每一个司机都能够从中读出更多的东西来。

  前溪(江苏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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