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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近20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5年08月15日 11: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璐 字号

内容摘要:,截至今年7月底,该区共有19.59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关键词:名录;内蒙古;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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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5日电(记者董璐)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该区共有19.59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起,内蒙古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示工作机制,制定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操作规则。按照规定,该区企业未按照内蒙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都会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内蒙古工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区别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据悉,内蒙古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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