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综合 >> 新闻专题 >> 准则昭天下 精神重万隆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015年04月15日 20:56 来源:百度百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底由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是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1原则内容在1953年周恩来访问印度时提出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来在措辞上作了修改,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70年 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关键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周恩来;印度;中国;建立;代表团;外交政策;国际关系;独立自主;世界和平与

作者简介: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底由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是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得到中国、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1 原则内容

  在1953年周恩来访问印度时提出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来在措辞上作了修改,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2 诞生背景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莫斯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总理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4个国家,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陈茜)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