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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道德是人类观念文化的两种不同形式。科学作为人类反映客观世界发展规律性的知识体系,以真为目标追求,具有认知功能;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善为目标追求,具有规约的功能。科学与道德是有区别的,但确认这种区别,并不意味着否认科学与道德之间的关联性。实际上,在科学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内在一致性与融通性,科学有其价值意义和道德义蕴,道德则对于科学的研究和应用起着控御和规约作用。揭示和阐扬科学与道德的内在一致性,对于确保科学的健康方向,促进新道德的生成与发育,是有重要意义的。
一、科学的道德义蕴
科学的道德义蕴与科学的价值属性密切相关,其道德义蕴需要通过其价值属性来说明。总地说来,科学具有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与此相适应,其也有物质功利之善和内在精神之善。因此,我们也应当从工具性和目的性这两个方面来探求科学的价值意义与道德义蕴。
科学作为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之本质和规律性的知识体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有力的工具,这种工具蕴含着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内在本性。这种本性几乎体现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从物质层面来看,科学用于物质生产,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资源的效用,改变劳动对象的状况和范围,改善生产组织的形式,从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并且使生产力呈现出一种合理的构成形态,从而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与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科学、技术与生产日趋一体化的今天,科学成为生产中的最重要的因素,科学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从制度层面来看,科学用于社会改革,可以优化作为社会基本制度之具体化和体现的各种体制,优化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各个领域的管理制度,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高效协调运转。从物质财富与道德精神的关联性来看,科学以及技术之用于生产,创造出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财富,减轻人类的贫困、痛苦和灾难,从而造福于人类,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之善。正如弗兰西斯·培根所说:“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注:《培根论人生》,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科学的真正的、合法的目标”就在于“把新的发现和新的力量惠赠给人类生活。”(注:培根:《新工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4页。)同时,科学技术用于生产过程所创造的日益增多的物质财富也为人类道德品性的生成和升华提供了物质前提。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一些杰出的思想家就看到了物质生活条件对于道德意识的生成和保持的基础性意义。孔子有“庶、富、教”之论,管子有“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之说,孟子也认为,有足以养生送死的固定产业,是民众能够葆有道德意识和道德节操的物质条件。在当今时代,科学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也为人类道德意识和文明程度的提升开拓了广阔的空间,科学与技术作为生产力中的首要因素,对于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正在发生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