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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要多为观众提供正能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电影立法
2015年11月05日 08: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泓 王逸吟 字号

内容摘要:11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关键词:电影;观众;电影产业;电影法;社会主义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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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对于这部电影界期盼了10余年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这部法律十分必要,恰逢其时,对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有积极和重要作用。

  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电影的社会功能、电影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法律名称是否合适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

  立法应更加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李屹委员认为,电影对观众的影响,特别是对年青一代的影响很大。国产影片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的精神价值方面,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因此,国产影片的生产应该坚持内容为王,坚持正确健康的价值导向,传递和释放正能量。

  他指出,直观当下的有些国产影片,单方面追求票房的倾向较为突出,一些票房收入很高的影片,其思想性和精神价值大打折扣,或者说被大大忽略。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制定,要遏制和避免出现这种现象。因此建议对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国产电影的生产,应更多体现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充实管用有效的条款。

  刘政奎委员表示,现在一些电影中的语言、行为、画面甚至主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是一味迎合观众的视觉刺激,追求票房收入,对社会意识形态造成负面影响。“建议法律总则中加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从事电影活动应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孙宝树委员也强调应在立法中突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建议将此内容加进草案第一条,以表明制定本法的目的不仅在于繁荣文化市场,丰富文化生活,教育提高公民素质,还在于弘扬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强化电影从业人员社会责任

  刘振来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对演艺人员自律的内容。“这些年个别演艺人员自律不严,违法犯罪、践踏道德底线的事情屡屡发生,吸毒的、嫖娼的、酒驾的、炫富的等等,经常见诸媒体,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过去我们常讲,‘要演戏先做人’,人都做不好,演的戏很多人不想看、不愿意看,其影响力、感染力就会大打折扣,对电影产业起不到促进作用,反而会起到促退作用。我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草案增加‘加强演艺人员自律’的内容。对那些自身形象太差,违法犯罪或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在演出、发行、放映等方面制定一定时期禁演、禁映等必要的惩罚办法,形成正确的导向。”刘振来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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