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小龙虾这物,老家的水沟里,是常有的。母亲说,小外甥在喂食之时看见了小金鱼身上的伤,又记起前几日小龙虾欺负小金鱼的事情,于是趁她做饭之际偷偷跑到地下室,拿着木棍在铁盆里一通乱搅。
关键词:龙虾;钳子;鱼缸;外甥;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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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这物,老家的水沟里,是常有的。
两条河夹着大片原野,水沟纵横交错,浇灌农物。盛夏之时,红彤彤的小龙虾便要在这水沟里大肆穿行了。瞪眼,红脸,两只大钳,如酒醉后手舞宰牛刀的屠夫。天气愈是炎热,阳光愈是足,这虾的红便愈是鲜,愈是烈,个头愈是大。不过这物尽生一副虚相,对于食客来说,壳里的肉,实在是太少了。
起初我怕它,钳子夹住的疼该不亚于蝎子蛰。钳子生得巨大,咬合处凹凸着锋利的锯齿,如此构造,侵犯它的物轻则断手断脚,重者是要被绞断脖子了。好事者挨过疼,邻居家的小涛,当时哭喊着回家的时候,小拇指上还带着一只紧夹不放的大钳子。
后来我有些喜欢它,却也未敢贸然捕捉。说起来还并未是真心喜欢,只是贪图它味道的鲜。小时候嘴馋,食荤的机会少之又少,捉来的小动物倘若不是特别丑陋,总要问问父母可不可吃。鱼、蚌可食是很早便知的,兔子和小狗亦可,可前者可爱可怜,后者又通得人性,算得半个小伙伴,又如何忍心咀嚼,说不定一口咬下的地方正是它生前主人常要爱抚之处,大人们宰杀它们的场面我是断不凑热闹的。可鸡鸭猪肉甚香,亦不会引起我的爱怜,逢年过节我们一群小鬼都乐于当“帮凶”,帮大人们围追堵截,看着它们飞奔逃窜的样子能想象到不久之后端上饭桌的肉有多香。
人在对动物产生感情之前,它即便活着,也如一盘菜,看着它活蹦乱跳,尚不会赞叹生命的活力,倒会觉察和品评出几分肉质的肥瘦鲜美;看着它穷途末路死于刀下,亦不会流露怜惜同情之感,倒会享受那来自原始的杀戮快感。那天,我捕了一天小龙虾,糊了满身污泥,沉甸甸提着半桶问父亲能不能吃。父亲把晚上的一大盆小龙虾简单烹饪,一大半都是我吃的,一口馒头也没就,只怕这馒头进了肚占去了虾肉的空间。结果,隔日就拉肚子了,美味的虾肉统统进了茅房,成了菜田的肥。
初中才知道,有一种说法,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引进小龙虾,放到南方的水田里,农物根茎为这物咬噬,稻米颗粒无收。小龙虾本为水道清洁之用,日本人不会当食材,便也不会料到中国人会吃它们,可抗战的中国士兵总要吃饱了才能上战场。无奈倒也幸运,小龙虾端上桌子,比白米饭还要香!聪明反被聪明误,稻田是毁了,可小龙虾养得个个肥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