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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实用书仪(一)字体制度
2014年11月24日 18: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字号

内容摘要:在古代,实用书写格式、书仪制度与文本内容、形式相表里。据周一良在《唐五代书仪研究》中指出:“敦煌书仪写本最常用的三种即朋友书仪、综合性的吉凶书仪(包括序言、年叙凡例、吉凶往来、。第一节字体制度秦统一文字即所谓秦书八体: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是秦代以法律形式规定字体形态等级及其书体的使用规范。历代刻碑版普遍用正体,私牍用草体,形成碑学与帖学两大书法体系,碑学以铭石书为代表,帖学以相闻书为代表,二者布局形态之别,是出于字体使用制度延续下来的传统,字体及其书体的书仪行款要求不同,其中的章法形态差异随之变化。

关键词:书仪;制度;书写;及其书体;小篆;正体;民书;书法;尺牍;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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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 章

  实 用 书 仪

      礼制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标尺,体现在建筑、音乐、绘

  画、书法等各方面。礼的实质是等级区分,体现为外在形式称为仪。在古

  代,实用书写格式、书仪制度与文本内容、形式相表里。

      对书法文本的章法分析,涉及客观因素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实用性文

  体 (官书、字书、写经、尺牍、题跋、手稿等)及其书仪 (书写的特定

  礼仪规范)与作品的幅式 (长卷、横幅、册页、扇面、条幅、中堂、对

  联、屏条、斗方等)。一幅作品的行款与谋篇布局的形态,是出于实用书

  仪制度还是艺术表现的需要,要结合实用性因素分析,同时比较不同幅式

  的布局环境,才能全面梳理其中主观的艺术表现。

      书仪在狭义指尺牍书写行款格式,广义可包括所有文字书写的各种规范。

  战国以后,各朝均有明确律、令、格、式与书仪,作为典章制度,是体现我

  国文化传统的重要内容。表状笺启类书仪是专用于公务往来,其中涉及地方

  政权各级机构之间、属下与上级、臣下与皇帝的关系,行文多烦琐的套话。

  据周一良在 《唐五代书仪研究》中指出:“敦煌书仪写本最常用的三

  种即朋友书仪、综合性的吉凶书仪 (包括序言、年叙凡例、吉凶往来、

  公私表疏、婚丧礼仪、门风礼教等内容)、公私往来信函的表状笺启类书

  仪。”对官方文书即公牍的起草、书写程式制定的相关书仪制度,不仅有

  文体方面要求,还有字体及其书体及书写材料尺寸规格等方面要求,其行

  文格式具体到尺牍规格、称谓、平阙乃至遣词造句等多项内容规定。

      私牍主要包括朋友书仪及综合性的吉凶书仪。朋友书仪具有较强的文学

  性,对仗工整,用典贴切,文字优美。综合性书仪所指内容广泛,是士大夫

  的生活指南与行为准则,包括官场、家庭、朋友、僧道各个方面的礼节。公

  牍格式影响私牍,所谓家国一体。供民间写信时套用的私牍书仪,最早出现

  于魏晋。世家贵族为维护其政治地位,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上,如为官、婚丧

  嫁娶,特别注重门风家法。私牍书仪正是这种仪礼需要的重要标志。

  归纳起来,实用书仪对文本书写的章法布局形态影响,主要体现在

  字体及其书体制度、空间方位秩序、称谓平阙、规格尺度、行款格式、文

  本属性、书写材料及钤印规范等方面。

  第一节 字体制度

      秦统一文字即所谓秦书八体: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

  书、殳书、隶书,是秦代以法律形式规定字体形态等级及其书体的使用规

  范。大篆者,先秦史官作铭石书所用,其字书为 《史籀篇》,同时书于简

  册;小篆者,秦代时现行官定铭石书,以李斯 《仓颉篇》、赵高 《爰历

  篇》、胡毋敬 《博学篇》所谓 “三仓”为字书;刻符者,兵符、货节等用

  小篆。虫书者,亦称鸟虫书,用以幡信、玺印、兵器、钟铭等。摹印者,

  缪篆也,秦用隶化小篆入印;殳书者,题表官号于戟木上,建于兵车;署

  书者,题表官号于门匾或书封;隶书者,为狱吏、屯戍下级佐吏使用之低

  级官书。

      可见,秦代统一文字并非统一在小篆一体上,而是以小篆为核心的八

  体等级与使用范围的一系列规定。

      汉代诏书大事用篆,小事用隶。命册立诸侯王用篆,其余用隶,群臣上书用隶。

  新莽六体另有古文、奇字之体。平王东迁,春秋战国始,作书史官

  出于地方诸侯国,故有燕、齐、晋、楚、秦五系文字之不同。民书之典

  型———货币、玺印、简牍的地方性差异更强。战国时期私学之兴,六国

  典籍抄写于竹简上,后世谓之 “古文”,属高级民书,所谓 “孔子壁中

  书”、汲冢家书、近世出土楚竹简等即属古文, 《说文》古文、郭忠恕

  《汗简》《三体石经》属传抄古文;奇字为古文之异体。

      官书与民书之应用差别在于,官书为正体,或曰史书,铭石书为典

  型。民书为俗体,版牍为典型。俗体多草写简化及异体,高级民书近于低

  级官书,如秦末 《里耶简牍》与汉初 《马王堆帛书》书体相近。在古代

  字体使用制度规范中,根据不同场合、不同身份及不同内容差别,多种同

  时并存的字体及其书体使用分别有所对应。颜元孙撰、颜真卿书 《干禄

  字书》分正、通、俗三体,其中 “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

  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傥能改革,善不可加。所谓通者,相

  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若须作文及选曹

  铨,兼则正体用之尤佳。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文章、对策、

  碑碣,将为允当”。唐代字体俗、通、正的区别使用,宋代以官家雕版

  统一典籍经卷,以楷书为正体字,全面规范文字,进一步加强正体字的

  主导作用。各个时代的字体及其书体,并非仅有一种,而是多体同在,不

  同阶层不同场合对应选择使用。官牍用正体,民书俗体用简用草,正与其

  身份相当,并非不会写正体字。字体及其书体使用多有特指,如青铜器铭

  文用正体,玺印文字则经过繁简拆合及特殊符号等印化处理;有纹饰的青

  铜器书风简朴,素面的青铜器则以文字为装饰。如 《中山王鼎》铭文的

  装饰手法与素面器形有关;《马王堆帛书》抄写经籍用古隶,汉 《永元器

  物簿》则是隶草;三国吴方士伪造的 《天发神谶碑》用悬针篆,以圆碣

  形象天,篆书与圆头的碣均是最高等级的象征;唐代佛教渐式写经用端

  楷,偈语、尺牍则用行草等诸多差异,均是字体制度使然;历代刻碑版普

  遍用正体,私牍用草体,形成碑学与帖学两大书法体系,碑学以铭石书为

  代表,帖学以相闻书为代表,二者布局形态之别,是出于字体使用制度延

  续下来的传统,字体及其书体的书仪行款要求不同,其中的章法形态差异

  随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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