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学 >> 思想客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第四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隆重举行
2014年05月27日 16: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 陈叶军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这为我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巨大理论发展空间和政策执行空间。5月18日,第四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隆重举行。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院长、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魏礼群主持开幕式,并发表“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主旨演讲。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这为我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巨大理论发展空间和政策执行空间。

  5月18日,第四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隆重举行。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院长、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魏礼群主持开幕式,并发表“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主旨演讲。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共设五个分论坛,分论坛“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由北京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张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朱光明教授分别主持上、下半场。

  社会治理旨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标志着由传统的社会体制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社会体制转变,也就是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院长魏礼群说。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遵循现代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丁元竹指出,当前,社会治理缺乏顶层设计,社会治理各个部门以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导致社会政策碎片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理顺政府诚信与社会诚信之间的关系。政府首先要带头讲诚信,政府公共价值是社会公德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基础,仅仅依靠法律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形成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魏礼群表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社会的深刻社会变革,需要从多方面着力,特别应当把握好政府善治、合作共治、基层自治、社会法治、全民德治五个关键环节。政府善治就是要创新政府治理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合作共治就是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基层自治就是要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社会法治,就是要推行法治社会建设,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全民德治,就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极为复杂、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魏礼群强调,实现这个超大规模战略工程,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要求,始终坚持社会治理创新正确方向;需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决破除各种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思想的束缚;需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既要从战略上谋划社会治理现代化,又要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新鲜经验;需要坚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高度重视继承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优秀文明成果,同时又要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善于学习借鉴人类治理社会文明一切优秀成果;需要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改革,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与其它各方面改革的配合性、系统性、协调性,以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认为,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必须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他以在上海和贵州工作中亲历的实际问题为例,阐释了公众参与、源头治理和法治保障对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丁茂战教授认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六项任务:一是要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二是要从顶层设计开始;三是社会治理主体要多元化;四要促进二次现代化的实现;五要解决托底的问题;六是必须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核心本质上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应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权责边界,更好地发挥公民、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依法规范其行为,实现共治的格局。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所有政府行为必须依法有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春光教授围绕“社会转型与社区治理创新”问题发表演讲,他以在全国各地社会调研的第一手数据和研究为基础,指出了中国城乡社区建设普遍存在着社区服务能力弱化和社区团体虚化的问题。认为社会建设是五大建设的最关键切入点,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台湾在社区营造方面的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小平认为,恰恰是社会治理的力量让地方官员和专家学者们一起坐下来探讨问题。当前智库应该为高层领导决策提供三个方面的研究基础:第一是理念方面的创新,尤其是带有批判性的理念;二是研究方法和操作技术层面的创新;三是经典案例的整理和启迪。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丁元竹教授认为,我国政府目前普遍还是采用传统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但在一个国家和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传统模式一定会遭遇诸多困难和挑战。因此,研究治理问题必须要有全球视野,要放到一个全球公共事务和全球治理的国际框架中去考虑。“开放、包容、多方参与”应该是其必备的特征和要素。

  广东省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陈东平以深圳市的社会建设工作为例,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用三个案例说明了当前政府工作程序的繁琐和制度建设的滞后。论证了深圳“织网工程”在以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大意义。强调了深圳社会建设工作的四个着眼:着眼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眼于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着眼于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着眼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电子政务云计算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连樟文认为,信息化对社会治理方式转变可以起到带动和引领的作用。可以用来作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一种技术路径,去催生管理革命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