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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整治住房公积金违规缴存
2014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印发《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整治;违规;四川省;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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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成都8月19日电 (记者张文)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印发《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部分单位存在违规高额缴存,或是不缴存、少缴存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省住建厅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以“控高提低”为目标,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2%、最低不低于5%。此次专项整治将提高中低收入职工缴存比例和缴存额,控制高收入职工缴存基数和比例,构筑更加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据介绍,按照规定,在就业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即为稳定工作人员,单位必须为其缴存规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但极个别单位却存在为高收入职工高额缴存、对中低收入职工不缴存或少缴存的情况。2008年,四川省已开展过相关专项整治活动,但近几年公积金缴存违规现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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