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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体熟人社会”与乡村巨变
2015年07月02日 15:07 来源:《读书》2015年第4期 作者:杨华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无主体熟人社会;费孝通;熟人社会;空心化;农村

作者简介:

  吴重庆在其新著《无主体熟人社会及社会建设》(以下简称“吴著”)中,提出了“无主体熟人社会”的概念,对“空心化”背景下农村社会结构及其性质做出了新判断,对当前农民行为逻辑和农村基本社会秩序给予了新概括。“无主体熟人社会”既是作者农村调研中的顿悟,也是学术传承与对话的结果,它与“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有很密切的渊源。

  熟人社会是对传统中国农村的经典表述。费孝通将熟人社会定义为:“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从“信息”层面来讲,熟人社会表明农民之间相互知根知底,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甚至听到咳嗽声、脚步声和敲门声就能判断对方是谁。人们的信息是透明和对称的,谁都无法保留多少秘密、无法蒙混过关。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清楚对方怎么行为,会出什么样的牌、说什么样的话。熟人社会压根儿就没有私事,没有隐私,其权力和利益结构也是明确且固定的。

  熟人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建构的具有差等序列的关系网络。它是以血缘为基本连接纽带建立起来的等级结构,讲究长幼尊卑、男女秩序。它既有内外之别,也有亲疏远近。前者是指血缘内部与外部的分别,同一血缘内部所有人都是“自己人”,而血缘之外则是外人或是“熟悉的陌生人”。后者意味着即便在一个“自己人”认同单位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是有差别的,血缘关系越近,关系越紧密。反之则关系疏离。

  在交往规则上,熟人社会也有其独特性,最突出的是“伦理本位”,其次是讲究血亲情谊和人情面子,最后是追求“做人”与“相处”的关系法则。这些规则皆与陌生人社会交往的“法治”相差甚远,它们使熟人社会被凝结成紧密的生活与伦理共同体。

  随着革命和市场对农村的改造,传统农村社会结构逐渐解体,农民的行为逻辑逐步改变,学界出现了对熟人社会及其行为逻辑的不同描述和阐释。其中包括贺雪峰提出的“半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概念表达的是在非传统熟人社会的行政村一级,农民由于交往的非密集性、非高频度性而导致相识却不熟悉的状态。它是对农民间熟悉程度的差异的描述,是对信息不对称的刻画。农民除了空间的扩大导致信息的不熟悉以外,由于社会流动、职业分化、阶层变动、血缘地缘淡化等缘故,农民间的交往频度减少,交往时空缩小,交往深度降低,以及农民隐私权逐渐兴起,即便在自然村、小组内部,农民之间的熟悉程度也大大降低,相互之间的信息越来越不对称。从这一角度来讲,农村的“半熟人社会化”是熟人社会的量变。吴重庆看到了熟人社会的变迁,也意识到量变意义上的“半熟人社会”无法囊括熟人社会的所有变化,尤其是社会结构、行为逻辑等质变层面。他开始寻找再概念化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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