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区域之间的应急联动,应在人员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化组合与有效配置。因此,为了解决区域应急联动中遇到的法律困境,政府应该尽快构筑完备的应急法律体系,为区域应急联动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作战;要素;协同能力;危机;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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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之间的应急联动,应在人员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化组合与有效配置。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已发生数日,尽管救援救治工作尚在进行中,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在迈向现代化之际,我们已不可避免地进入了风险社会,当前中国正处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时期。而当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理论和实践均表明,区域协同应急联动已显得十分重要。
当前,区域联动协同能力与应急管理现实需要差距较大,表现在这些方面: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危机预警机制,专业预警机构欠缺、信息系统不完备、社会参与程度低以及国际合作不足;综合危机信息管理平台的缺失。在危机应对过程中的信息沟通是单向的,政府主导信息发布,而其他危机管理主体只是被动的信息受众;跨组织协同管理能力较弱,政府组织间无法实现“无缝隙”合作。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与应急管理的“条块分割”体制有关,也和危机信息交流渠道的不畅通、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属性等相联系。提高区域应急联动的协同能力是维护公共安全、社会和谐和公共利益的必由之路。关于区域应急联动的制度设计,可以探索全新的实践方式,比如对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助互济行为实行记分制,建立跨地区应急响应和联动的激励机制。在遵循创新、效率和稳定原则的条件下,协同能力的提升亟须进行如下的制度创新:
首先是要素整合。实现人员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化组合与有效配置,这是协同能力提升的物质保障。整合包含“重构”和“统一”两层含义,即所谓整合就是一连串的互动式活动,是对事务的结构进行重构并形成新的一体化过程。具体而言,在区域应急联动过程中,资源和要素整合就是通过综合、联系、沟通、交叉、渗透和关联等方式,为实现危机应对目标而把不同要素、部分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进而提高整个区域应急系统的一体化程度。
那么,如何实现要素整合呢?这可以从政府辖区内的要素整合和辖区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要素整合这两个层面着手。辖区内部的要素整合包括很多层面,如研发、采购、分配、评估、服务等各业务系统之间的衔接和配合,以及人员、装备、设施等要素之间的科学配置;辖区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要素整合,则是要把原有的组织文化、行为习惯打破,建立起一种跨辖区政府的资源有效配置的运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