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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教师接受家长“示好”将被处分
2015年10月15日 07:4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张玉甫 潘志贤 字号

内容摘要:中小学教师如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将受到处分并取消当年晋职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能开除。

关键词:家长;处分;郑州市;职业道德行为;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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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郑州10月14日电(张玉甫 记者潘志贤)“中小学教师如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将受到处分并取消当年晋职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能开除。”10月13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细则》,教师接受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参加由学生或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的;让学生或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向学生或家长擅自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的;个人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或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的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会直接开除。

  郑州市还要求,10月23日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都要签订《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承诺书》。

  此举引发网友热议。网友“水鉴天光”在中国青年报官微下跟帖称:“哪位家长会把自己的这事公之于众,揭发别人的‘示好’也要有证据。行贿也是犯罪,自揭伤疤等于是作茧自缚,此其一;假设出于一时之愤,曝出黑幕,他的学生就难以在这家学校读书,那就是自讨苦吃,甚至全城都会视其为异类,此其二。”有网友提出疑问:“暗地去家里送个贵重物品,送个购物卡,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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