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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试点“诊所式法律教育”
2014年08月19日 11: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8月15日第634期 作者:陈叶军 字号
关键词:诊所;高校;法律;试点;教育

内容摘要:记者近日从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高校国际私法学教学与教材研讨会上了解到,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颇受关注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目前在清华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等高校进行试点。

关键词:诊所;高校;法律;试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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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近日从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高校国际私法学教学与教材研讨会上了解到,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颇受关注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目前在清华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等高校进行试点。

  “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多种灵活有效的方法进行互动式教学,以期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效果,对国际私法教学改革产生了深刻影响。它通常表现为在有条件的法学院校开设专门课程并设立“诊所”,由获准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坐诊”,接待真实的当事人,独立面对前来求助的人,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案例教学是改进国际私法教学的有效路径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宋连斌表示,与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始终占据主流的灌输式讲授不同,案例教学通过平等参与的对话和辩论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法律思维,使学生获得“仿真”的执法能力,有利于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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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叶军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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