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以湖南教育改革发展为例,系统研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路径。
关键词:义务教育;教育资源配置;均衡配置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姜正国,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湖南 长沙 410005;盛欣,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师,湖南 长沙 410005
教育乃民生之首。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对于提高人口素质,缩小城乡差距,加速区域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湖南教育改革发展为例,系统研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路径。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和《湖南省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发实施,使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整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与提升。但由于省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化因素尚未有效消解,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水平和质量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农村学校整体薄弱,面临生存危机和突围困境,城镇学校“大班额”、“择校热”等难题依然存在,“马太效应”正在加剧学校发展的强弱分化。鉴于此,深刻认识教育公平与精英人才培养的关系,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多措并举,破解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教育公平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紧迫,意义重大。
一、加大统筹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均衡机制
教育经费投入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前提。为确保不输在新一轮教育改革的起跑线上,必须加强省级教育统筹,落实政府的教育主体责任,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层级逐步上移。
第一,继续实施建设教育强省的政策措施。建设教育强省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已经取得阶段性显著成就,但建设任务仍相当艰巨。200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的主要内容和指标。当前和未来若干年,仍需高举教育强省建设旗帜,强化教育强省建设的投入保障。出台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要求相一致的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的可操作性办法,以及中小学校学生用车专项补贴经费等相关政策。将从土地出让收益金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要求纳入管理考核,适当增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例,调整和增加城乡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
第二,促进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层级上移。探索“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省级财政对县(市)区教育投入机制,加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对欠发达地区倾斜的财政支持政策。近些年来,市县财政主要是“保吃饭、保运转”型财政,虽都落实了“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政策,实现了教育经费的增长,但许多县级政府财力有限,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预算内公用经费投入偏低,教育专项经费没有征足,并存在顶抵挪用现象,特别是配套资金的建设项目,一些县市区显得无能为力。市县级财政投入的差距,成为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同时,各地教育负债尚未有效化解,部分学校在“普九”债务化解之后又出现了新的负债。而且未来几年,市县区教育投入还需大幅增长。显然,仅靠市县自身财力实难跟上教育发展步伐。因而,我们应重点支持农村、偏远、贫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学校扩容和生均经费拨款等问题。同时,应设立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等专项基金。
第三,出台教育投入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教育投入的来源与机制、教育投入的使用范围、教育投入的管理与问责机制、教育投入的监督体制、法律责任等。同时,要进一步推动财政部门改革,建立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
二、加强顶层设计,促进义务教育师资水平整体提升
师资队伍建设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核心。我们要想让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安心从教、终身从教,就必须让教师“学有所用、袋里有钱、住有所居、晋职有望”的愿景成为现实。
第一,提高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师待遇。长期以来,教师工资待遇特别是乡村教师待遇普遍偏低。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引不进、留不住、不安心的问题突出,已有的破解机制和措施也大多疲软乏力。据我们统计,至2013年底,一个工龄为15年的小学高级教师,含绩效工资在内的所有收入每个月不足2100元,再无其他经济来源,工资上调的节奏永远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加上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不够、学校文化建设滞后等客观因素,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荣誉感。这使教师“由乡向城”单向流动,大量优秀教师、高职称教师涌入城镇。这样一来,使原本教师资源不均衡的地区和校际差异进一步扩大。据调查,常德市石门县近3年来共下达教师招聘计划420人,实际招聘到399人,教师招聘到位后流失118人,流失比率达26.6%。因而,要在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政策的同时,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第二,出台统筹城乡教师编制改革政策。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失衡,调整困难,他们“教非所学”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小学、初中教师的专业对口率仅为79%和74%,而且地理、生物、历史、化学、信息技术以及实验教学等“软”学科的教师紧缺,课程开设不足。中青年教师比例普遍偏低,农村学校面临教师青黄不接的困境。很多学校几年来未进一个新教师,有的农村学校甚至近十年都无法入编新教师。如湘中某联校,6个教学班共10名教师,就有5个是编外临聘代课教师,编制内的5个教师还有3个年龄超过55岁。为此,急需重新审定和实行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统一的编制标准。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提出的“为寄宿制学校聘用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修订湘政办发[2002]44号文件,按新的师生比例和学校类别配备教师。同时,可设立一定的专业编制,以缓解农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缺乏的困境。
第三,建立全省统一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湘发[2005]4号文件关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的规定,落实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学校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的体制,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向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放权,切实理顺教师人事管理关系,杜绝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现象。同时,应扩大县级教师的自主招聘权,实行大编制管理,建立弹性管理机制。在核定编制基数和省组、市考、县用、校聘模式的基础上,给予教育行政部门一定比例的浮动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灵活调整教师编制,以改变那些紧缺人才招不来,招来的人才用不上的状况。
第四,建立城乡骨干教师省级统筹调配制度。在总结城镇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实施薄弱学校质量突围战略,建立名、优、特教师省级交流档案,逐步实行跨县区、跨市州的城乡骨干教师省级统筹调配制度,完善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和学校对口帮扶制度。制定省级优惠政策,支持名校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跨校、跨区县、跨市州轮流到薄弱学校任教。同时,建立城乡教师岗位置换机制。由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派出后备管理人员和后备骨干教师到优质学校挂职锻炼,置换出优质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薄弱学校指导和带动工作。此外,要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研究出台义务教育教师省级考核评价和退出办法,对不合格的教师实行辞退制度,打破教师入了编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的“铁饭碗”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