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昨天, 26岁的男子刘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滨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5000元。刘的女友宋某和职员陈某,也因同样罪名,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关键词:假药;试验;大学生;学员;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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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6岁的男子刘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滨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5000元。
上午10点,滨江法院8号庭,刘某被两个法警押了进来。刘某是河南人,个子不高,身材清瘦,看起来比较腼腆。
因为父母在杭打工,大学毕业后,刘也来杭州找工作。
刘大学期间学的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2013年年初,他在滨江东信大道某小区内租下一套房子,没经过注册登记,就办起了美容公司,还聘请一个陈姓女子,让她在网上发广告,招募“学员”。
接下来两个月,公司里陆续来了十余名“学员”,基本是女性,各个年龄层次都有。刘跟她们说,“培训”分两块:微整形美容知识和美容药品使用方法。
其实,微整形美容知识都是刘从网上或专业书本里看来的;而所谓的“美容药品”,则是他用网购原料自行配制的“三无”产品,装进玻璃瓶后改贴或自贴标签,伪装成合格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