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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校贫困地区招生数增加 脱贫县仍可享受优惠政策
2017年04月17日 14: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佘颖 字号
2017年04月17日 14: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佘颖
关键词: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计划;户籍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佘颖报道:根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国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关键词: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计划;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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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讯 记者佘颖报道:根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国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比去年增加了3000人。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并明确实施区域的脱贫贫困县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报考该项计划的考生,本人需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也需具有当地户籍。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要求实施区域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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