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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管制的法律困境及其出路 ——以美国实践为视角
2016年10月21日 09:40 来源:《环球法律评论》 作者:吴亮 字号

内容摘要:摘要:网络中立管制的本质是要求互联网平等对待网络内容和访问者,其核心是“透明性”、“禁止屏蔽”、“禁止不当歧视”。网络中立管制面临着两难困境:政府如果听任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流量限制、付费优先权等差别对待行为,就会损害互联网的创新、平等、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环境。2014年威瑞森案及其后续发展表明,美国针对该困境的解决对策是:在经济层面采取“原则管制,例外不管制”模式,在非经济层面采取“言论提供者的言论自由优先于言论传输者”模式。我国也有必要引入网络中立管制管理差别对待现象,将网络中立管制的若干规则引入互联网立法,建立健全对违反网络中立行为的长效执法监管机制,限制运营商、网络服务商的信息言论审查权,强化平等透明的网络服务机制。

关键词:言论;互联网;网络中立管制;威瑞森;网络服务商;屏蔽;困境;禁止;运营;监管

作者简介:

    摘要:网络中立管制的本质是要求互联网平等对待网络内容和访问者,其核心是“透明性”、“禁止屏蔽”、“禁止不当歧视”。网络中立管制面临着两难困境:政府如果听任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流量限制、付费优先权等差别对待行为,就会损害互联网的创新、平等、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环境。但是如果严格监管,也可能损害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消费者整体利益。美国围绕《维护互联网开放性指令》的合法性争议,集中体现了网络中立管制面临的法律困境。2014年威瑞森案及其后续发展表明,美国针对该困境的解决对策是:在经济层面采取“原则管制,例外不管制”模式,在非经济层面采取“言论提供者的言论自由优先于言论传输者”模式。我国也有必要引入网络中立管制管理差别对待现象,将网络中立管制的若干规则引入互联网立法,建立健全对违反网络中立行为的长效执法监管机制,限制运营商、网络服务商的信息言论审查权,强化平等透明的网络服务机制。

    关键词:威瑞森案 网络中立管制 网络运营商 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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