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3月2日,我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在《光明日报》头版发表“光明专论”文章:《论县委书记》。
关键词:县委书记;叶小文;习近平;学习;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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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 日,我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在《光明日报》头版发表“光明专论”文章:《论县委书记》。文章用四部分,近一万字,全面、深入、生动地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四有”县委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叶小文在撰写《做“四有”县委书记》一书基础上,纵论县委书记的专论文章。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要做“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的“四有”县委书记。中央党校和人民出版社以此要求,正组织编写《做“四有”县委书记》丛书,作为今后培训县委书记的教材。丛书的主编、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委托我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同志挂帅,撰写其中的《做“四有”县委书记》一书。为此,叶小文高度重视、担纲编写,带头原原本本反复通读习总书记的讲话,并于春节前夕与成都、西宁等地 18 位县委书记就学习“四有”要求的体会、做好“四有”县委书记座谈交流。
作者对大量第一手材料的提炼总结,体现了其对县域治理“责任无限”的深度聚焦,蕴含了其对县委书记“正气与定力”的人文关注,也展示了其对党情民生“把好三关天地宽”的家国情怀。全文从县委书记的“小与大”、“长宽高”、“正与定”以及“四有”等方面着手,层序递进地论述了“如何做四有县委书记”这一重要命题,既是对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后的所思所感,也是与县委书记调研座谈后的所想所悟,素材丰富、文字凝练、文风平实、很接地气,为如何做“四有”县委书记提供了生动诠释和深刻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