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有效举措。
关键词:法治;党内法规;法治方式;治党;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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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有效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要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方式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法治化水平。
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发挥法治规范作用
注重纪法衔接。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开展,制定党内法规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遵循,充分体现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党纪党规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
注重纪严于法。只有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制定党内法规,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做到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比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更高更严更细致,永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
注重制度执行。构建高效的党内法治实施体系,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衔接、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补充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构建起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从严治权,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注重系统性、科学性,通过立规修规、完善党内法规,使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明确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底线,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的制度安排,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作为党执政的中坚和骨干,各级领导干部需增强法治意识,摒弃人治思维,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真正以“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实现严格依法规范用权,必须扛稳抓牢“两个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问责追究,坚持敢于担当、动真碰硬,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驰而不息促进严格规范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