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关键词:治理;制度;民主;四个全面;国家治理;治国理政;从严治党;小康社会;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现代化;歧途;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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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但其意义不仅限于全面深化改革,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目标。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必然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重要目标导向。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之一就在于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十八届六中全会重申“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可以肯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关键之举,也必然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本取向。
“国家治理”这个概念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把它和现代化联系起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何离不开民主法治?我想主要围绕这些方面,与大家交流一下个人的看法。
国际上讲的治理,旨在“去国家化”,前面自然不会有“国家”这两个字。而我们所说的是“国家治理”,这就存在张力了。我们的国家,包括执政党和政府,肯定在整个治理体系中依然长期处在中心地位,这与国外的“治理”理念是不同的
过去我们提“四个现代化”——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现代化,说到底可归结为“器物”层面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质上把我国的现代化从“器物”上升到“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境界,核心是制度现代化或政治现代化的问题
一些人热衷于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治理国家的“灵丹妙药”,而对封建主义的影响缺乏应有的警惕,甚至形成了一股复古主义的反现代化思潮。应当认识到,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是前现代的产物,其政治文化总体上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相悖的
现代民主和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制约权力,克服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特权和腐败等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代民主和政治的优越性就在于依法治国,以宪法约束政府。就此而言,依法治国的关键和难点,不是治民而是治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