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新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
关键词:管理;教育培训;干部;学习;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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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新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明确把“依法治教,从严管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细化了对培训机构、师资、学员的纪律规定,明确了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教师的责任义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始终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主张。在《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中就提出:一切产业部门都要成立工人学校,提高工人的觉悟,并逐渐使之变成工人政党的中心机构。这是我党关于干部教育的最早阐述。1921年8月,毛泽东同志参加“一大”回到湖南后,就在长沙创办了“湖南自修大学”,传播马克思主义,培养革命干部,作为“革新社会的准备”。北京、上海、湖南、湖北等地也相继开办了工人补习夜校等培训党的骨干的学校。1924年5月,党的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指出:“党内教育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要急于设立党校培养指导人才”。这是在党的文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设立党校。1925年1月,党的四大决议再次强调要设立党校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教育,以培养党员“对于主义的深切认识”。1925年9月,党的四届二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要求各地党组织开办两种党校,一种是“地委之下的普通党校”,任务是训练工人党员;一种是“区委之下的高级党校”,训练政治知识较高和已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各地党组织先后开办了高级党校和初级党校。在艰苦卓绝的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同志仍然要求“加紧 政 治 训练”,提出“如部队有三日休息,则每日必有一小时政 治 课 ”。1927年12月,毛泽东在龙江书院创办了工农革命军军官教导队,规定教导队的学员必须做到“三不八能”,即不嫖、不赌、不偷,能写、能说、能唱、能算、能打仗、能吃苦耐劳、能生产劳动、能诚实可靠。在延安时期,我们党要求“对一切在职干部,都须给以政治教育”,建立了“每天两小时学习制度”。为了适应抗战的需要,党强调“干部教育第一”,专门成立了中央干部教育部。1941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党的干部教育工作不仅纳入了经常化、持久化的轨道,而且在教育培训原则和内容方法等方面都有创新。它的历史意义正如当时的《解放日报》社论指出的,“这是培养干部工作中的新纪元,这是中国教育上的革命。”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面对党员干部大量增加的现实,要求“一切有阅读能力的党员和干部均必须学习理论知识”,“以每周平均学习12小时为原则,并建立定期考试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要求“党的地委书记一级以上的干部,应当把自己的学习状况和自己所领导的党组织的学习状况向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作一次报告”。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强调“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没有的要学,有的要继续学,实在不能学、不愿学的要调整。”全国兴起了一次重新学习的热潮。之后的几十年里,我们党每逢重要关头,总是严格要求干部加强学习,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当前,广大干部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我们更应该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为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做好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