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中之重,一系列简政放权的举措持续发力,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和基层政府活力。
关键词:法治;公开;权力;政策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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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中之重,一系列简政放权的举措持续发力,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社会活力和基层政府活力。但是,随着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发展,来自于体制机制、历史传统、部门利益、管理能力等因素的困扰也日渐增多,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消极现象,比如,碎片化、中梗阻、数字化、变相反弹、中介服务混乱、非行政许可清理难度加大,等等。这些消极现象蚕食和减损了简政放权的积极成效,成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障碍,只有依法有效破除这些障碍,才能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向纵深发展。
破除部门权力的反复纠缠,需要法治
简政放权是“政府革自己的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质上是取消和下放政府权力,每减少一项审批就减少了政府部门的一项权力。权力与利益相关,触动利益比触及人的灵魂还难。
笔者在某地级市和某县级市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收回有效问卷435份。从调查结果看,在“您认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阻力主要来自于哪个主体”的六个选项中,选择“地方职能部门”的占49.0%,选择“地方各级政府”的占28.3%,二者相加占到了77.3%。为什么部门权力会成为简政放权的最大障碍,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部门权力与部门利益密切联系,而部门利益背后往往又隐藏着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或者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常常被忽视的一个方面,政府部门已经习惯了审批式管理,而且审批思维已经深深嵌入到了公务员的灵魂深处,可以说,根深蒂固的管制行政文化是简政放权遇到的最大障碍。因此,只有把行政审批权力关进笼子里,才能把简政放权工作推向深入,而法治是最稳定、最可靠的笼子。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这就为破除部门权力的反复纠缠规定了红线,真正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可以有效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设定、运行和监督,进而从根本上改变官僚体系的审批思维和审批管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