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三渔场数千亩水域的所有权纠纷,是“镇政府告县政府”的核心问题。这就是三渔场的那本国土所有权证,证书显示,三渔场的6380亩土地属于三渔场村民集体所有。
关键词:渔场;湖南益阳;南县;三仙湖镇;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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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渔场数千亩水域的所有权纠纷,是“镇政府告县政府”的核心问题。
一个身份模糊的渔场,
一桩上访不断的基层利益纠纷,
一场罕见的“镇政府告县政府”官司——
【区域·城市】湖南益阳:“镇政府告县政府”调查
“魏书记说我们这次诉讼是法治的进步。”9月11日中午,一听到南县县委宣传部传来的这个消息,黄群的脸色瞬间由阴转晴。
黄群是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三仙湖镇党委书记,魏书记是指益阳市委书记魏璇君。
一个月前,三仙湖镇政府起诉南县县政府和南县国土局土地行政诉讼案第一次开庭审理。镇政府的诉求是将其下属单位——三仙湖镇渔场(当地俗称“三渔场”)持有的6380亩土地所有权收归己有。
“镇政府告县政府”,这一全国罕见的案件引发了各方关注和赞赏。有学者甚至称之为体现国家法治建设进步的标志性事件。
9月5日,南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南县县政府和南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给三渔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并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镇政府告县政府,一审,镇政府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