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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管理者进修班招生通知
2015年10月28日 13:41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委):为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党组指示精神。

关键词:职业教育;管理者;进修班;招生;学院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委):

  为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党组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4]25号)工作安排,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于2015年下半年举办职业教育管理者进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职业教育管理者统筹指导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

  二、培训形式

  1.专题课程。邀请教育部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围绕主题作系列专题报告。

  2.分班研讨。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小班专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以深化对教育法规、政策、理论及经验的认识。

  3.专题论坛。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教育部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论坛,以实现观点碰撞,创新工作思路。

  4.参观考察。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参观考察北京或周边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情况。

  5.大会交流。在分班研讨的基础上,组织介绍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的经验,交流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地(市)、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职业教育的干部。每省(区、市)5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各2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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