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央党校2015年继续在我省招收在职研究生。
关键词: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江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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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央党校2015年继续在我省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考生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通过统一考试,由中央党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2月1日至25日及双休日期间不接受报名);由于招生指标有限,报名人数额满为止。报名地点:江苏省委党校教研楼一楼2121室。地址:水佐岗49号。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1、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一寸照片的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表”)一式三份(从网上下载,A4纸);2、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三份);3、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三份);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6、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一寸相片3张及数码相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