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委党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
关键词:州委党校;招聘;应聘;吉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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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委党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岗位2个,其中后勤管理岗位1个,人员1名;电工岗位1个,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21日至1983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1日为准。
6、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延边州委党校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