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权力清单;制度;浙江;权力;浙江省
作者简介: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在丰富的地方实践中,浙江是全国第一个省市县三级统筹设计、梯次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的省份,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有益经验,为全国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提供了浙江样本。
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浙江经验
制定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指导意见。2013年11月,浙江省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通知》。2014年3月,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细致规定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内容、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分析审核的重点内容等。
组织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开之初,浙江省编办编写了《省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对市县编办、审改、法制等部门业务骨干分两期进行培训,并明确了权力清单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步骤、清理范围、审核标准等,从而使全省各地在统一标准下有序地推进制度建设。
引入独立第三方审核评估组织。政府关起门来的自我改革往往带有不彻底性和妥协性,为了化解改革阻力,浙江省政府引入了独立的审核评估组织——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成立专家咨询团队,从第三方的角度对省级部门权力清单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必要性分析审核。
建立“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流程。浙江在权力清单出台过程中建立了“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流程。“三报”是指省级部门初次上报权力事项,各部门对审核意见提出拟采纳或不拟采纳意见,并做出说明,然后第二次、第三次上报省编办。“三审”即专家咨询团队及省编办、省审改办、省法制办等对各部门总共三次上报的权力事项或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审核,并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严管等调整意见。“三回”即把三次分析审核后的调整意见回复给各部门。
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功效
摸清了权力家底。在权力清单推进过程中,浙江省明确要求各部门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10大类清理行政权力,把政府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除保密事项外“一网打尽”,要求各部门详尽上报,从而基本摸清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底牌。
管住了行政权力。浙江对于省级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要求编制运行流程图,并全部上网公布。每项公布的权力不仅有名称、类别、法律依据等静态信息,对涉及企业、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类职权还统一公布了申报材料、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等信息,并统一注明承办机构、承诺时限,通过标准化管理的刚性效应,有效完善了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