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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吹响高校治理改革新号角
2014年11月30日 21:29 来源:《人文岭南》2014年10月31日第44期 作者:李永杰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教育部核准发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涉及政校分开、去行政化等重要内容。建立大学章程,关键看执行,如果只是把章程一立就了事,不执行到位仍然只是个摆设或空谈。

关键词:大学章程;高校;章程;改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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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核准发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涉及政校分开、去行政化等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国内已有32所高校的章程核准发布。同时,深圳又传来消息称:深圳大学已完成《深圳大学条例》的起草工作,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讨论。有学者认为,此次立法重在厘清大学行政权力的边界。

  ■近日,教育部核准发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政校分开等内容成为各校章程的精髓所在。 资料图片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学者表示,高校章程就是高校的“宪法”,加快制定科学完善的高校章程将极大推进当前的高校改革进程。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了“章程”和“条例”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关键还是要将其真正落实。

  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重要内容

  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史,大学章程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大学初创期,那时以过往特许的形式授予大学一些必要的权利,规定大学应尽的义务,这种特许状就是大学章程的雏形,它伴随大学走过近千年漫长历程,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大学章程。

  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介绍,在国外,大学章程的制定通常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学校获得办学自主权(特许)之后,由学校理事会制定章程,作为大学依法自主办学的法律依据;另一种途径是由大学举办者所在立法机构立法,明确举办者和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对于尚未获得充分办学自主权的大学而言,通常适合采取后一种途径,因为校方在未获自主办学授权时,很难要求举办者给予学校办学自主权。”

  在西安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陆根书看来,“高校章程就是大学的‘宪法’,大学所有运作都要按照章程进行。”在某种意义上,高校章程被视为大学“宪章”,它承载着大学精神和大学使命,对于回归大学本位,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和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重申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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